关于印发《科技部2006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科技部2006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国科办厅字〔2006〕30号
机关各厅、司、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2006年是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第一年,也是“十一五”的开局年。为进一步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全国科技工作厅局长会议精神,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科技部2006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机关各厅、司、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2006年第18次部务会要求,按照《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尽快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有可操作性,要加强过程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间,在重大问题上应实行问责制,责任到人,节点控制。办公厅负责对《方案》实施过程的督促和检查,并将各单位的《方案》执行情况形成报告,年底向党组报告,同时把《方案》执行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依据。
附件:科技部2006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科技部2006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2006年是“十一五”科技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对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我部工作要站在新的起点上,抓住机遇,趁势而上,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重大部署,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继续全面推进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全面部署“十一五”科技工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奋斗。
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一条主线: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规划纲要》为主线。突出三个重点:抓重大任务——《规划纲要》的启动和实施;抓深化改革——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和科技宏观管理改革;抓环境营造——配套政策的落实。推进四个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从投入、平台建设、基地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创新体系建设——以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从配套政策、制度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发展环境,推进人才、项目和基地相结合;创新文化建设——以完善科技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和加强科学普及工作为内容,培育全社会创新文化。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启动“十一五”规划工作
1.抓好“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发布工作。以落实《规划纲要》为主要任务,研究提出“十一五”科技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等,制定国家“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纲要和管理办法。(计划司牵头,高新司、基础司、农村司、社发司、条财司、合作司及有关中心参与)
2.调整和完善科技计划结构。形成由重大专项和基本科技计划组成的科技计划体系;加大对基础科学、前沿技术和社会公益类研究的支持力度,并给予相对稳定的支持;将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作为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把国家实验室作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调整工业和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经费比例,由7:3调整为5:5,重点向农业、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公益类领域倾斜。(计划司牵头,高新司、基础司、农村司、社发司、条财司、合作司及有关单位参与)
3.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围绕国家目标、市场需求、产品需求确定国家科技计划的目标导向,构建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服务系统和专家评审机制,实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和从项目申报、立项到评审、验收全过程的监管。(计划司牵头,高新司、基础司、农村司、社发司、条财司、合作司及有关中心参与)
4.加强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扩散的机制。(政体司牵头,计划司等相关司局参与)
(二)启动实施重大专项和一批重大项目
5.提出启动实施重大专项的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成立重大专项实施的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重大专项实施机制,加强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地方在重大专项实施中的积极性。做好有关重大专项启动实施综合论证工作,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分期分批启动实施若干重大专项。(计划司总体负责和协调,高新司、农村司、社发司及有关单位参与)
6.围绕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等任务,在充分征求行业部门、地方、企业等方面需求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实施863、973、攻关等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计划司总体负责协调,条财司、基础司、高新司、农社司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三)推进《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全面落实
7.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国务院实施《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包括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科普、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的政策。(政体司负责,条财司、计划司、合作司、高新司、基础司、农村司、社发司等参与)
关于印发《科技部2006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国科办厅字〔2006〕30号
机关各厅、司、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2006年是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第一年,也是“十一五”的开局年。为进一步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全国科技工作厅局长会议精神,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科技部2006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机关各厅、司、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2006年第18次部务会要求,按照《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尽快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有可操作性,要加强过程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间,在重大问题上应实行问责制,责任到人,节点控制。办公厅负责对《方案》实施过程的督促和检查,并将各单位的《方案》执行情况形成报告,年底向党组报告,同时把《方案》执行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依据。
附件:科技部2006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科技部2006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2006年是“十一五”科技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对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我部工作要站在新的起点上,抓住机遇,趁势而上,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重大部署,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继续全面推进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全面部署“十一五”科技工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奋斗。
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一条主线: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规划纲要》为主线。突出三个重点:抓重大任务——《规划纲要》的启动和实施;抓深化改革——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和科技宏观管理改革;抓环境营造——配套政策的落实。推进四个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从投入、平台建设、基地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创新体系建设——以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从配套政策、制度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发展环境,推进人才、项目和基地相结合;创新文化建设——以完善科技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和加强科学普及工作为内容,培育全社会创新文化。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启动“十一五”规划工作
1.抓好“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发布工作。以落实《规划纲要》为主要任务,研究提出“十一五”科技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等,制定国家“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纲要和管理办法。(计划司牵头,高新司、基础司、农村司、社发司、条财司、合作司及有关中心参与)
2.调整和完善科技计划结构。形成由重大专项和基本科技计划组成的科技计划体系;加大对基础科学、前沿技术和社会公益类研究的支持力度,并给予相对稳定的支持;将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作为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把国家实验室作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调整工业和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经费比例,由7:3调整为5:5,重点向农业、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公益类领域倾斜。(计划司牵头,高新司、基础司、农村司、社发司、条财司、合作司及有关单位参与)
3.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围绕国家目标、市场需求、产品需求确定国家科技计划的目标导向,构建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服务系统和专家评审机制,实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和从项目申报、立项到评审、验收全过程的监管。(计划司牵头,高新司、基础司、农村司、社发司、条财司、合作司及有关中心参与)
4.加强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扩散的机制。(政体司牵头,计划司等相关司局参与)
(二)启动实施重大专项和一批重大项目
5.提出启动实施重大专项的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成立重大专项实施的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重大专项实施机制,加强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地方在重大专项实施中的积极性。做好有关重大专项启动实施综合论证工作,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分期分批启动实施若干重大专项。(计划司总体负责和协调,高新司、农村司、社发司及有关单位参与)
6.围绕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等任务,在充分征求行业部门、地方、企业等方面需求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实施863、973、攻关等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计划司总体负责协调,条财司、基础司、高新司、农社司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三)推进《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全面落实
7.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国务院实施《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包括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科普、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的政策。(政体司负责,条财司、计划司、合作司、高新司、基础司、农村司、社发司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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