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对于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部决定从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在全国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现将《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
一、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是土地登记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证土地登记成果准确、有效的关键措施。对于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土地登记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4号)、《关于开展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3号)、《关于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2号)等一系列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文件。这些文件下发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工作制度、开展自查互查、评比表彰等形式,大力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整体上看,一些地方对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未将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制度长期来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土地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登记的公信力、严肃性和权威性,有的甚至通过土地登记使非法用地合法化。为此,部决定从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在全国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深入了解各地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全面清理土地登记资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严格纠正不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建立健全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维护土地登记的公信力。
二、检查的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担保法》
(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五)其他有关土地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4号)、《关于开展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3号)
(八)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有关土地登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五不登记”执行情况
是否严把土地登记关口,全面做到“五不登记”。
(二)依法确权登记情况
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三)土地登记机关依法统一办理登记情况
土地登记机关是否依法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类土地登记是否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是否一致。
(四)土地登记按程序办理情况
土地登记是否严格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有无减少必经程序的作法。
(五)土地登记资料齐全完整情况
土地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土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规范。
(六)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情况
使用的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是否为《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统一格式;土地证书是否为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制发行的土地证书;土地登记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有无漏项,不同表格相同内容填写是否一致。
(七)有关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例
(八)有关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情况
关于印发《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对于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部决定从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在全国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现将《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
一、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是土地登记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证土地登记成果准确、有效的关键措施。对于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土地登记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4号)、《关于开展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3号)、《关于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2号)等一系列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文件。这些文件下发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工作制度、开展自查互查、评比表彰等形式,大力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整体上看,一些地方对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未将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制度长期来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土地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登记的公信力、严肃性和权威性,有的甚至通过土地登记使非法用地合法化。为此,部决定从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在全国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深入了解各地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全面清理土地登记资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严格纠正不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建立健全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维护土地登记的公信力。
二、检查的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担保法》
(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五)其他有关土地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4号)、《关于开展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3号)
(八)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有关土地登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五不登记”执行情况
是否严把土地登记关口,全面做到“五不登记”。
(二)依法确权登记情况
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三)土地登记机关依法统一办理登记情况
土地登记机关是否依法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类土地登记是否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是否一致。
(四)土地登记按程序办理情况
土地登记是否严格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有无减少必经程序的作法。
(五)土地登记资料齐全完整情况
土地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土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规范。
(六)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情况
使用的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是否为《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统一格式;土地证书是否为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制发行的土地证书;土地登记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有无漏项,不同表格相同内容填写是否一致。
(七)有关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例
(八)有关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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