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01-12-28 07:1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2001年12月28日起不再适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