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最高法院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7-23 23:31:40
- 最高法院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
作者:记者 张景义 发布时间:2001-12-27 07:23:00
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解释》的起草情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意义作了介绍和说明。曹建明说,为更好地理解、贯彻和执行修改后的婚姻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公布后不久就着手制定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考虑到婚姻法规定的新制度及新内容很多,原有的司法解释需要清理、重新研究,如要制定全面、系统的司法解释,需调查研究婚姻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总结婚姻法实施后的审判经验,短期内难以出台。而实践中有许多问题又要急需解决。因此,我们拟对婚姻法分批作出司法解释。
曹建明说,几个月来,我们除了在法院系统调研外,还分别征求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政部、妇联等有关部门意见,认真听取了各地很多全国人大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并经审判委员会认真研究以后,才出台这一《解释》。
曹建明指出,这次的《解释》主要是对适用婚姻法中的一些程序性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规定。他对婚姻法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理解及使用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处分问题、探望权问题等有关解释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曹建明强调,此次《解释》的出台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民事审判工作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解释》的出台,为保护公民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具体和完善的法律武器,尤其是有利于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保护。可以使人们在学习婚姻法过程中对相关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并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学会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合法权益。其次,《解释》的出台,将有助于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婚姻法,其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适用法律的统一性、客观性,从而有利于正确及时地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另外,《解释》的出台,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据统计,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总件数中,民事案件所占的比例高达90%。而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又占有绝对多数,因此,妥善解决此类纠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曹建明最后强调,《解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准确及时地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和对适用法律做出判断,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从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发挥积极的作用。
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有关提问。来自中央和北京的数十家新闻媒体参加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