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8-03 15:51:03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6〕2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朝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辽政〔2005〕3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北票市桃花吐镇、朝阳县孙家湾乡和柳城镇四家子村划归朝阳市双塔区管辖。
  二、将朝阳市双塔区站南街道八里堡村、朝阳县大平房镇和联合乡划归朝阳市龙城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